我国启动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
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30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将在全国遴选约15个地区,期限原则上为1年。两部门将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基础,筛选认定一批能够充分体现我国行政区划历史和地名文化遗产历史演进的文物,包括但不限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建多个领域的专家咨询团队,为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并建立分区域、分类别的保护利用机制和阐释体系,加强名录的活化转化利用。(央视新闻)